11112223333

运行管理 +

规章制度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运行管理 > 规章制度 > 正文

实验室仪器管理办法

发布人:日期:2024-05-28浏览数:

1、为了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,提高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,更好地为科研服务,特制定本办法。

2、任何人不得私自将仪器设备借给非本室人员使用。如属工作需要必须事先请示管理人员,经批准同意后预约安排时间,并遵守本办法规定,按操作要求进行。第一次使用者必须有管理人员在场指导。

3、本工作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按操作要求进行。

1)操作前认真查阅仪器操作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。

2)检查仪器运行是否正常,并在仪器使用本上登记,记录仪器运行状况、使用时间等。使用人发现问题,须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。

3)仪器一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,应立即停止使用,在使用本上写明情况并报告管理人员。

4)管理人员根据仪器出现问题的程度,有权暂停使用,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强行使用。

5)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情况,视其损坏程度和情节,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、书面检查、罚款等处分。

6)任何人有权制止违反规章的操作。

7)仪器管理人员应对初入实验室的流动人员(兼职教授、客座人员、研究生等)进行仪器操作培训。

8)维护公共卫生、保持清洁,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。

 

上一条:湖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条例

下一条:实验室安全保障制度

【关闭】 打印    收藏